一.定期排污注意事項
1.排污前應與該爐主值聯絡,并得到汽機贊同后方可進行。
2.排污時持水位正常,排污后,檢查各排污門是否封閉緊密。
3.排污門全開時不宜超越30S,不能同時敞開兩個或更多的排污門,以防損壞水循環。
4.敞開排污門應緩慢,以防發生水沖擊。如發生水沖擊應將閥門關小,直到水沖擊消失,然后再緩慢敞開排污門。
5.操作閥門時應站在閥門旁邊面,嚴禁正對閥門。
二.排污操作流程
1.接到定排使命后,勞用品穿戴整齊,帶上專用F扳手,地打開定排總門。
2.全開一次門,聯絡司爐DCS畫面打開相對應的排污電動門,排污完后,先關二次門,后關一次門,逐路依次進行。全部排污結束,封閉各排污一次門及排污總門
3.排污時,應密切注意水位,水位有任何不正常或發生事端時,應即中止排污
4.排污2小時,應檢查各排污門門芯是否走漏,如漏則應迅速敞開排污門一次,以排去可能卡在門芯處的殘渣(在操作前應聯絡鍋爐主值)注:整個排污過程應做到和DCS操作人員的緊密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