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做與本單位無關的工作,在操作過程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并嚴格酒后和帶病上班。
二、密切注視水位和壓力改變,做到“焚燒穩定,水位穩定,汽壓穩定”。禁止產生缺水、滿水事端和超壓運轉。一旦發現鍋爐嚴峻缺水時,禁止向鍋爐進水!
三、定期沖洗水位表和壓力表,堅持其光潔亮堂,便于調查。高低水位自動控制,超壓連鎖保護裝置及其報警裝置,必須隨時處于靈敏牢靠狀況,發現問題,應及時修復。
四、安全閥要定期做手動實驗(每月一次,于每月末尾一個白班進行,操作時應輕拉輕放手柄)和汽動實驗(每季度)末尾一個白班進行),以堅持其靈敏牢靠。
五、認真執行排污制度和操作要求,每次排污量以下降水位25~30mm為宜,應在高氣壓,低負荷運轉。
六、值班人員應在鍋爐內進行巡回檢查,以便及時把握鍋爐本體安全附件和個附屬設備(如省煤器、水泵、電機、閥門等)的運轉狀況一旦發現不能向鍋爐給水或其它危及鍋爐安全運轉的狀況時,應立即停止運轉。
七、常常于水質化驗人員取得聯系,把握水質狀況,嚴格執行規定工業水質標準,加強水質管理,避免鍋筒內結生水垢和腐蝕。
八、精心操作,處值班司爐人員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亂動控制臺的按、旋鈕和鍋爐內的閥門、儀表等,認真填寫鍋爐運轉記錄。